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采集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中共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原有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工作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此次主要针对未办理信息采集工作、已办理信息采集但网上查不到、网上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传引导,认真组织
职称评审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职称工作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加强人才管理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多渠道发布通知,力争做到应知尽知。按照通知要求,抽调专门人员,精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历史数据报送工作。
对所辖单位人员查缺补漏,要精准核对职称相关信息,认真填写报送表格,做到“核准一个录入一个”,确保职称评审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规范填报,务求准确
(一)认真填写《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附表1)、《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采集登记表》(附表3)、《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承诺书》(附表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县职改办+单位+姓名+级别”、“主管部门+单位+姓名+级别”。
(二)填写《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附表1)过程中要参照本表中sheet2填报说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否则会导致信息不一致无法上传。填写需注意:出生日期和发证日期格式为2019/01/25八位数字;评审专业名称可复制(附表1)中的对应内容,粘贴后本地评审专业名称不再填写,如附表中没有和证书所匹配的专业,需在评审专业名称一栏填写其他,本地评审专业名称填写证书申报专业;评审机构需填写评审表评审组织意见栏“评委会公章名称”;隶属关系栏目复制附表中的内容,注意不要粘贴数字代码。
(三)《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采集登记表》中证书、评审表照片要清晰、完整。
三、建章立制、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数据审核上报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责任,数据审核完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电子版+电子扫描件+书面材料”的形式上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一由主管单位上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统一上报。
四、统筹安排、按时报送
市人社局每月1-25日集中收取上报数据,25-30日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原渠道退回修改,审核无误的数据信息于次月初报省。电子版和扫描件材料发送至邮箱:rsjzjzcc@163.com.
联 系 人:窦紫鹏、于 博
联系电话: 0312-5064018
地 址: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1101室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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