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馆须知

一、本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免费服务内容包括:阅览自习、文献借阅、参考咨询、公益活动等等。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未成年人进入本馆须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四、请注意用电安全,请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或接驳自带电器设备;请勿擅自插拔电源、网线等设备插线。如因不当使用,造成设备、网络等损坏,将承担赔偿责任。

五、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请勿携带食品、饮料及宠物进馆。

六、私人物品请存放在自助寄存柜内,贵重物品请勿寄存。

七、本馆座位有限,严禁占座玩游戏(手机、平板和电脑等),请勿长时间占座睡觉,以免影响其他读者。

八、请爱护馆藏文献资源及各类设施设备,发现损坏,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九、请遵守公共秩序和保定市图书馆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十、如遇突发情况,请保持冷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办证指南

为方便广大读者利用保定市图书馆丰富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我馆面向社会公开办理保定图书馆读者证,特制定如下办理办法:

一、办证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籍人士(含年满16周岁)均可申请办理保定市图书馆读者证。

未成年人可申请办理保定市图书馆少儿读者证(以下简称“少儿证”)。

二、办证方法

1、持有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直接在自助办证机上按语音、文字提示自助办理读者证。

2、外籍人士在办证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外籍护照)通过经读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读者证。

三、读者证名称、收费标准、功能、适用范围

名称 押金 期限 功能 适用范围
成人证 无(4册) 永久 阅览借还图书 本馆所有阅览室
少儿证 无(4册) 永久 阅览借还图书 本馆少年儿童阅览室
特别提示:每张身份证限办理一张读者证。

四、挂失、补证退证办法:

遗失、补证办法:

遗失或损坏后,应第一时间到读者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读者办理挂失、补证手续时需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退证办法:

读者退证前,必须还清读者证上所借的图书和期刊,读者证退还后由我馆收回。

读者办理退证手续时需同时持有: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本人读者证。

、特别提示

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河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保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我馆规章制度。请爱护图书,按时还书,对未按规定时限归还所借阅图书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的读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依据《保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有权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的失信行为上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因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且造成公共图书馆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读者,我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

本办法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保定图书馆所有

开馆时间(2024.1.1-3.31)

每周二至周日

9:00-17:00开馆

周一例行闭馆

无需预约,可直接到馆

楼层分布

一层:展览区、主题书库、读者服务心、低幼部(绘本馆)、一楼大厅、物业部

二层:自科书库、文学书库、青少部、少儿期刊、学术报告厅、母婴室

三层:社科书库、报刊部、儿童活动室、国学馆、机房

四层:地方文献部、报刊库、民国书库

五层:自习室、设备间

六层:特藏部

七层:特藏部、修复室

八层:行政办公区(财务室、办公室、国图文化办公室、副书记办公室、书记办公室、馆长办公室、会议室、储物间)

交通服务

保定市图书馆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619号。

保定市图书馆公交站:11、25、29、30、35、60、62、69、102、107、501、902、903、T29、游1、游2、53路公交车。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312-3113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