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图书馆是国家开办的公共文化设施,它所收藏的书刊资料和一切设备,都是国家财产,为广大读者共同享用。图书馆制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目的是为保证读者能得到一个舒适安静的学习环境,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增加社会效益。为此,我们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也希望读者做到:
1、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2、爱护图书馆一切设备。
3、严禁在书刊内写划、涂抹、污损、撕页等。
4、按规定借阅书刊阅后及时归还。
5、讲卫生,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6、严禁在馆内喧哗、打闹。
保定市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公约
1、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图书。
2、接待读者做到:亲切、主动、热情、礼貌、周到、耐心、诚恳。
3、讲求职业道德,使用文明语言,做好优质服务。
4、认真解答读者咨询,做到有问必答,简要准确。
5、提供书刊资料主动迅速,讲求时效观念。
保定市图书馆开馆时间
春秋季:上午8:30—-11:30
下午2:30—-7: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3:00—-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2:00—-6:30
每周一、六上午内部学习闭馆
每周四为公休日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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