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本次年会采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票样见下图),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电子发票的获取
(一)请参会代表在中国图书馆年会(下简称年会)注册报名平台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该电子邮箱是获取电子发票的唯一地址。
(二)请按照《“2018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图书馆展览会”报名参会通知》相关要求交纳会议费,年会财务将于收到会议费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发送电子发票。
(三)电子发票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参会代表可登录邮箱,下载邮件附件(pdf格式)获取。
(四)特别说明
1.集体或多人一同交费,请另发电子邮件至lijr@nlc.cn,写明每人的姓名、金额、开具发票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等;学会财务将随机抽取一名参会代表的电子邮箱,作为电子发票的收取邮箱,请参会代表注意查收。
2.电子发票的发件人地址为“51发票<dzfp@51fapiao.cn>”,主题为“【电子发票】您收到一张新的电子发票[发票号码:********]”,请勿随意删除。</dzfp@51fapiao.cn>
二、电子发票的使用
请下载并使用A4纸张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电子发票(pdf格式),直接用于报销。电子发票可多次打印,请勿重复报销。
三、常见问题
(一)为什么没有收到电子发票?
1.请确认是否已交纳2018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会议费;
2.请确认注册报名平台上的“缴费状态”是否已变更为“已缴费”;
3.请检查邮箱地址是否有误;
4.请检查电子邮箱的垃圾箱,以免服务器拦截、屏蔽电子发票;
5.如参会代表在完成会议费交纳后15个工作日尚未收到电子发票,可致电010-88545091。
(二)为什么在收到的电子发票邮件中看不到图片?
部分邮箱出于安全目的,对邮件中的图片未予以显示,请更改邮箱图片设置。
(三)收到的电子发票有问题怎么办?
如对收到的电子发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10-88545091。
(四)如何查验电子发票真伪?
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具体方法见查验平台。
四、相关文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链接地址: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523149&flag=1 。
(二)请点击https://www.51fapiao.cn/policyInformation/policyInformation.html?policy=2 ,了解更多电子发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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